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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现将《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现将《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做好这一时期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对于积极适应发展形势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挑战,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保持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十一五”时期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
(一)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较快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如期完成。
1人才工作进一步加强。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成效显著。截至2010年底,全市人才总量近35万人,约占我市总人口134%。其中:党政人才12万人,专业技术人才115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45万人,技能人才128万人,农村实用人才5万人。“十一五”期间,全市引进各类高层次优秀人才821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9人,硕士研究生281人,留学人员52人,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521人。全市共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47人,“333人才引进工程”首席专家3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4人、第三层次人选6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7人,在册外籍专家共计63人。
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加快。组织实施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人才服务站和农村人才服务点的通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乡土人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农村实用人才管理服务各项政策。“十一五”期间,我市共选拔、表彰100名优秀乡土人才。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不断加强。“十一五”期间,按照《呼和浩特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组织3万人次参加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不断严肃考风考纪,组织5万人次参加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经济资格、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进一步深化职称工作制度改革,圆满完成了5135人高级职称、11815人中初级职称和49151人的非公经济组织职称的评审工作。
公务员队伍建设成效明显。以贯彻《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为主线,以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为目标,以提高公务员执政能力为重点,不断加强公务员培训教育和作风建设,一支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满生机与活力、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已经形成。“十一五”末,全市已登记公务员12516人,招考46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252人。公务员本科学历以上占总数的47%;35岁以下占19%,公务员队伍结构不断改善。5年来,共举办各类公务员培训226期,累计培训34800人次。
军转干部纳入人才管理范畴。“十一五”期间,我市共完成计划分配军转干部932人。计划分配到我市的军转干部均妥善安置到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安置率达100%。认真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政策和部分生活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全市现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368人,生活困难企业军转干部709人。
2人事制度改革实现新突破。
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出台了《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实施工作指导意见》,按照《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审批程序》和事业单位“五定方案”确定的各类岗位比例、数量、结构,严格控制岗位之间和岗位内部各层级之间比例范围,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规范进行。目前,全市有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已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1502个,共有工作人员59920人。市直355家事业单位已有188家完成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审批工作,备案核准岗位13382个。农、林、牧、水、科、教、文、卫系统的岗位设置审批工作全部完成。
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定出台了《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行聘用合同管理办法》。把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纳入全市“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中,根据《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年来共为全市事业单位和社区公开招聘6357人,优化了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激活了事业单位活力。
工资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面推进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和离退休费。按照自治区下达的津补贴调控线,确定了全市机关津补贴标准,并统筹考虑事业单位补贴调整。根据《呼和浩特市本级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全市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已全部兑现,调整后总体略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正在推进中。
3就业形势基本保持稳定。
积极落实新一轮就业政策,就业规模不断扩大,五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68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4%以内,低于4%的控制目标;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全市累计培训城乡劳动者249万人;城乡就业结构明显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达到166万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行政村、乡镇级劳动保障平台全部建立;创业带动就业取得了明显进展,累计参加创业培训169万人,培训后成功创业11万人,创业带动就业39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6亿元,直接带动8819人就业;全力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构筑起促进创业的工作体系;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得到全面落实,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实现动态为零的目标;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壮大,5年来共培养技师、高级技师5259人。
4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步伐加快,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市级统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自治区级统筹,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解决了原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了城乡居民,失业保险实现了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不断加强。到“十一五”期末,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73万人、4248万人、395万人、2835万人和2556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逐年提高,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了1429元,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全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将达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政策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643%和7517%以上。
5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不断完善。
建立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积极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体系,企业用工行为得到规范。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了“彩虹计划”。加强收入分配宏观指导,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收入,保障维护职工权益,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加大了对侵害劳动者权益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劳动监察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进一步提高。“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792起,其中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260起,结案2092起,结案率为9232%;全市累计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0940户次,涉及劳动者1310644人次,立案查处投诉举报案件2295件,结案2089件,结案率为91%,共为43808名劳动者偿付被拖欠工资21092万元。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进一步推进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五险合一”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十一五”期末,实现了市本级与旗县区及乡镇的联网,开通了劳动保障门户网站。加强和提升了整体办公管理和服务能力。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推进基层公共服务资源整合,加强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了服务功能完善、能为百姓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场所。按照自治区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
(二)基本经验
“十一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既为全市的经济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也为做好“十二五”时期的工作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1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与支持,为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离不开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都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形成市委、政府重视、全社会关心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良好态势,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困难较大的情况下打开了局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2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是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方向。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一切围绕大局,一切服务大局,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放在市委和政府工作的全局中思考,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格局中把握,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再就业,努力建立和完善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提升,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关注民生,维护和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根本方向。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从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着手,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积极帮助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为参保的劳动者提供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注重保持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得到了广大劳动者的拥护和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十二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构建和谐呼和浩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个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既迎来了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1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为我们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为我市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改善以及进一步关注和改善民生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也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2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组织领导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十一五”期间,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及时出台了一系列稳定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定劳动关系的政策措施,加大了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这些政策措施的效应正在逐步显现,为解决“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面临的各种问题提供了有利条件。
3我市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为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经济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这将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4有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锤炼了一支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与时俱进的高素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干部队伍,为应对新形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创新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提供了人才保障。
(二)面临的挑战
“十二五”时期,随着经济形势、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不断增多并趋于复杂化、多样化,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将面临严峻挑战,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
1人事人才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创新人才。客观分析我市人才队伍现状,仍存在总量不充足、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创新能力不够强,特别是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短缺等问题,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公务员队伍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不尽合理,经济发展急需的生态环保、生物工程、矿产资源等方面的人才比较缺乏,高端人才特别是在某一领域带领团队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领军人才严重不足;由于我市在自然、人文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与发达地区存在相当差距,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难度比较大,制约着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2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劳动力供大于求的趋势将依然持续,就业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产业结构调整中转移人员就业问题仍然突出。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使得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制造业面临困难,加剧了就业压力和就业结构性矛盾。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度加大,毕业生择业、就业观念存在偏差,企业吸纳毕业生的主渠道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促进就业的社会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劳动者整体技能水平偏低,高技能人才严重缺乏,与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不相适应,职业培训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
3社会保障体系亟待完善。
一是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有限,还有相当数量的非公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没有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均衡,大部分农民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二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难度较大。一方面,部分用人单位少报瞒报缴费基数,欠缴社会保险费现象屡有发生;另一方面,由于近年来我市社会平均工资增幅较快,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逐年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困难企业、中小企业的参保缴费负担。三是各项保险待遇水平有待提高。四是社保基金确保发放存在一定压力。随着新的群体纳入制度保障范围以及各项保险待遇不断调整,社保基金刚性支出将越来越大。
4劳动关系领域存在一些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
在当前劳动力供大于求以及企业所有制形式、劳动就业和工资分配方式、企业与职工劳动关系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下,劳动关系更加错综复杂。劳动争议主体多元化、内容多样化、方式复杂化、规模扩大化、矛盾尖锐化,案件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劳动监察执法任务艰巨,亟需完善依法行政与执法监督工作制度。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设施落后,功能作用仍需改善。
社会化公共服务机构的设施建设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政策调整、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信息系统建设发展滞后,无法实现投保人异地保险关系转移、异地医疗就医和实施基金适时监管。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人才交流服务场所和设施功能有待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
三、“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劳动保障事业完善和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十二五”时期,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努力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统筹城乡就业;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及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以能力建设为支撑,进一步加强各项基础工作,为构建和谐首府做出新的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注重统筹兼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要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协调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发展。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来确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重点,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融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中。
2坚持人才优先,注重人才培养。
区域发展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特别是创新型人才的竞争。一定要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的理念,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入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以人才优先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改善民生。
就业和社会保障是基本民生。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富民与强市并重、富民优先,进一步强化民生意识,将改善民生作为事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贯穿事业发展始终。
4坚持协调发展,注重统筹城乡。
从我市实际出发,确定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各项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突出解决好城乡统筹的问题。
5坚持改革创新,注重保障公平。
以改革为动力推进事业发展,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事业发展和工作中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通过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注重制度完善、机制创新和管理能力的提高。更加注重保障社会公平。
四、“十二五”时期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发展目标
1人才队伍建设。
不断壮大人才资源规模。人才资源总量增加到45万人,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重提高到15%。乳业、新材料、电力、冶金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物流商务、生态环境、宣传文化、教育卫生、民族和社会研究、现代社会服务等领域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能够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成首府人才聚集高地。
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结构。增加党政人才中复合型人才数量。丰富更新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专业知识。建立门类齐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覆盖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领域。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得到优化。人才在地区、行业、产业和不同所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分布趋于合理。人才的年龄、层次等结构形成梯次。提高少数民族人才和妇女人才比例。
大幅提高人才素质。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提高到17%左右,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提高到85%左右;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38人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提高到30%左右。
提高人才使用效能。首府人才发展机制创新取得新进展,人力资本投资占我市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3%,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28%,人才贡献率达到33%。
2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全面完成,管理政策更趋完善;人员聘用工作全面推进,聘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公开招聘率达到90%以上。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培训、考核、辞职辞退相关政策,逐步规范操作流程。进一步健全军转安置工作机制,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
3持续扩大规模就业,提高就业质量。
城镇就业人数持续增长,结构更加合理,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十二五”期末,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保障能力。
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稳步提高保障水平,管理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十二五”期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6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2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47万人,生育保险参保46万人。基本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参保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5合理提高收入分配,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进一步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到2015年我市职工平均工资达到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各类企业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建立,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健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体制机制。
6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
加快推进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建设,完善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工作平台建设,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水平,完善基层服务体系。“十二五”期末,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90%,社会保障城域网覆盖率100%。
(二)重点任务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改进人才管理体制。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推动政府人事人才管理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转变,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转变。健全和完善人事人才政策法规,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人才流动和使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手续。
创新人才发展机制。一是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建立健全人才流动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所有制等体制障碍,加强对人才流动的宏观调控,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深化院地合作、校企合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驻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向经济建设第一线和基层流动。二是完善人才评价机制。逐步引入量化考核指标,突出绩效考核,建立党政人才考核制度。探索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建立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突出实绩和贡献,逐步建立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化评价体系。健全技能人才考评制度,突出以能力、业绩为主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以能力、业绩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完善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制度。三是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个人创新创造的激励机制。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稳步探索人才资本产权制度;健全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奖励机制。完善人才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人才投入列入财政预算,并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确保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每年不低于800万元,保障人才重大项目的实施。有条件的旗县区应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对人才发展领域的投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
2建立功能齐全的就业服务体系。
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现有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和制定促进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新的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特别是贯彻实施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及加快发展服务业等一系列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有序发展。
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以创业培训、就业见习和人才储备为重点,积极发挥市场机制在高校毕业生资源配置中的主渠道作用,通过人才交流大会、招聘会等方式,继续组织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12项专项计划,形成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创业培训+实训模块+后续服务+小额贷款”四合一模式,加强创业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创业培训质量评估体系,进一步提高通过创业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服务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切实做好面向中小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
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持续增长。到2015年通过对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到“十二五”末,转移就业农民工达到22万人。不断提高农民工素质。“十二五”时期完成农民工转移就业技能培训5万人。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技能工作新机制,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制度,重点围绕解决地区劳动力供求结构性矛盾,结合劳动者的培训和就业需求,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稳定性,加快培养高素质技能劳动者。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十二五”期间,完成城镇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125万人。
强化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在进一步完善各项扶持创业政策、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在建立使命创业服务体系上,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规模,重点抓好创业项目库建设,切实提高创业服务水平,使劳动者的创业成功率得到提升,创办的企业和项目得到稳定发展。研究完善相关政策,落实工作措施,强化服务手段,积极引导和扶持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重点发展家政、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等家庭服务业,充分发挥家庭服务业对促进就业的作用。
强化就业援助工作。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积极宣传就业援助政策,进一步细化援助措施,进行分类指导,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提供一对一有针对性、有效性的援助服务,继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使每位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享受到就业援助。要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加强认定管理工作,建立电子档案,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
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大力加强对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和信息网络建设,基本建成旗县区、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和信息资源共享的信息网络。推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信息化,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平等的就业服务。
3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积极的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强化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逐步建立工伤补偿与工伤康复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制度。
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继续实施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认真落实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易地就医管理政策,方便群众异地看病报销。
继续开展参保扩面工作。“十二五”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要将所有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重点解决集体企业职工和“五七工”等困难群体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基本实现在我市居住的城镇人口90%以上纳入到医疗保险范围。普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着力提高各项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逐步缩小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差距;切实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费标准。全面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工作,扩大适用病种范围,提高医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100%。社区服务率达到90%。
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健全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技术和能力,确保基金安全。稳妥开展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4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建立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体系,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大对用工和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劳动力管理,企业工资宏观指导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使监察执法机制更加完善,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积极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
5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围绕统筹城乡就业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以基层为重点,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服务能力行业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市、旗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四级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信息服务体系。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建设,完善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工作平台建设,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水平,完善基层服务体系。
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服务对象数量,合理配置工作人员。通过公开招聘等形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基层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队伍就业,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总要求和“统一建设、应用为先、体制创新”的建设原则,完成“十二五”时期“金保工程”建设任务。建立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市劳动就业信息共享。建立全市统一的“五险合一”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社会保险各项经办业务全程信息化协同管理、在线实时查询、统计分析和决策支持等功能。完善公共服务系统。通过门户网站实现网上业务经办、政策查询、信访监督相关网站链接,建立全市统一的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平台,加大全市社会保障卡的管理力度,扩大社会保障卡的覆盖范围,实现全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
(三)开展重大项目(工程)。
1公共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财政的支持,在现有就业训练中心基础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实训设备,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法规咨询、职业培训咨询、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培训指导等服务。
2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用5年左右时间,通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基础建设,从根本上改变当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差的状况,形成布局合理、运行规范、管理科学、服务到位的管理服务体系,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程(金保工程二期)。
在金保工程一期基础上,以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为重点,全面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建设覆盖全市、联通城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统一的社会保障应用系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应用系统、监督监察应用系统;实现各级12333电话咨询服务联动,全面提升系统性能和安全性。
4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财政的支持,以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扩大就业为目标,实施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健全供需对接、信息咨询、服务监督等功能,形成便利、规范的家庭服务体系,为家庭、社区、家庭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性服务。
5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工程。
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支持,建立网格化管理体制,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用工监控网,建立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监察执法平台。按照管辖区域内用人单位的数量和监管难度,一般以街道(乡镇)为基础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一网格配备一定数量的监察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和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
进一步加大市财政和旗县区财政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与经济发展相协调。重点加大对促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信息化网络建设和劳动监察执法等工作的投入,形成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作用。
(二)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建立较为完备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执法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有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建立预防监察与违法监察相结合的监察机制,将城乡所有用人单位全部纳入网格监管范围,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动态监管,有效预防和纠正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增强劳动者、用人单位法律意识,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以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创业就业指导、社会保险等为主要内容,以人力资源市场、职业鉴定中心、社保中心、医保中心、信息中心为主要依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重点工作和发展方向,构建统一、高效、安全的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实现各项业务领域之间、各地区之间的信息共享、协调办理和有效衔接,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卡通”,为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和科学有效的决策支持体系提供有力支持。
(四)加强统计调查和分析应用
进一步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调查管理体制,建立常规调查、抽样调查、快速调查、统计监测等多元统计调查体系。建立统计数据采集应急体系,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实行动态统计监测,提高统计快速反映能力。搭建统计分析交流平台,完善统计分析和决策咨询机制。加快建立完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数据库,尽快实现统计数据采集、汇总和分析自动化。
(五)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宣传工作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借助各种新闻媒体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动员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引导人民群众更新就业观念,强化参保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验和成就的对外宣传,加大宣传投入,营造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加大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的表彰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鼓舞激励作用。
(六)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能力建设
健全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机构,使其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相适应。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落实经费、充实人员,在行政村(社区)普遍配备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科学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大规模开展系统干部培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建设优质服务窗口,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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