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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中国电建集团公司组织召开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电建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厂办大集体改革小组组长袁柏松在会议上作动员讲话,总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厂办大集体改革操作中有关事项进行说明。集团公司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小组成员、总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子企业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共500余人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是集团公司厂办大集体改革总体方案得到国务院国资委、人社部批准后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标志着集团厂办大集体改革全面进入实施阶段。

  会议指出,此次厂办大集体改革,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资委和集团有关文件精神而进行的一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关心、照顾大集体职工的一项惠民改革举措,并得到中央财政支持的一次难得机遇;也是集团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及规范集团内部管理、实现整体改制上市、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内在需求;同时,也是厂办大集体企业自身改革、持续发展和稳定的需要。其主要途径是通过重组改制、产权界定、产权出售和关闭破产四种方式,通俗讲即:改“没了”(关闭破产、产权出售)、改“出去”(重组改制后主办企业不持股或不控股)、改“回来”(重组改制、产权界定后成为主办企业的全资或控股企业),使厂办大集体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改革的重点是要依法解决好人员安置和社保接续等职工群众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

  会议强调,各单位应充分把握政策机遇,认真学习研究有关政策法规,用好政策,严格按政策办事。周密制定改革方案,规范民主决策程序,畅通各类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听取大集体职工和工会意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稳妥推进改革,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要充分利用好政策,通过改革工作为大集体职工争取到最大的利益,把惠及大集体职工的好事做好。

  为规范有序推进此项工作,集团公司即将印发改革实施方案模板等操作性文件,就指导思想、目标原则、改革范围、改革方式、改革政策、改革程序、工作责任、组织领导、上报要求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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