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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各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

  为树立绿色出行理念,推进城市交通节能减排,发展绿色交通,我部决定于2011年9月22日继续在全国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

  中国正处于城镇化和机动化快速发展阶段,城市交通面临着巨大压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任务艰巨。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利于在全社会倡导绿色出行理念,促进个人出行方式的改变,对于引导城市构建低消耗、低污染和低排放的绿色交通体系,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思路,预防和治理“城市病”,缓解交通拥堵、降低空气污染、减少交通事故,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主题

  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的主题是:绿色交通·城市未来。这一主题,旨在鼓励人们更多关注和选择低能耗、低污染和低排放的绿色出行方式,传递政府应对资源环境约束,发展绿色城市交通的决心。

  三、认真做好活动各项组织工作

  (一)加强组织和领导。开展无车日活动涉及政策指导、交通组织、媒体宣传、部门协调、公众参与等多个方面,各地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城市要建立健全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督促检查,确保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取得成效。

  (二)制定活动组织方案。各城市要按照《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组织手册》的要求,制定活动组织方案。围绕活动主题组织的活动,要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领导率先垂范,市民广泛参与,突出城市特色。

  (三)积极开展海报及动漫、DV作品征集。为配合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的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将面向全社会开展无车日个人作品和单位作品征集活动。征集活动内容见城市交通网站(网址:http://www.chinautc.com/gongjiaozhou)“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作品征集活动”。请各城市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城市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对活动开展的促进作用,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期刊、网站等媒体宣传报道无车日活动,大力宣传绿色交通理念,积极倡导低碳的生活方式,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五)做好活动信息交流与总结工作。为增进地区之间互动交流,各城市活动组织委员会要重视活动信息的交流工作,及时向本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及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报送活动开展的有关情况。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广宣传先进典型。各城市要根据《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组织手册》要求,做好信息和总结的上报工作。

  (六)动员更多的城市参加无车日活动。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组织更多的城市,尤其是城区人口在50万以上的大城市参与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要争取已获得或新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和“国家园林城市”的城市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并签署“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承诺书”。我部已将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情况作为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复查内容或评选考核内容。

  (七)按时上报活动联系人名单。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委)和各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于2011年6月10日前,将活动联系人信息(见附件)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

  联系人:孟凡荣 田凯  张宇  王海英

  联系电话:010-58323220(传真),5832322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545房间)

  邮编:100037

  邮箱:cswcr@126.com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联系人:邱绪建 李晓明

  联系电话:010-58933961,58934653(传真)

  附件:2011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联系人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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