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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湖北省国资委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王勇主任一盘棋、一家人的要求,积极推进大国资建设,促进了国有经济大发展,全省国有企业呈现数量减少、规模扩大、效益提高、贡献增加、控制力及影响力增强的良好态势。至2011年8月末,全省规模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工

近几年来,湖北省国资委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王勇主任“一盘棋、一家人”的要求,积极推进“大国资”建设,促进了国有经济大发展,全省国有企业呈现数量减少、规模扩大、效益提高、贡献增加、控制力及影响力增强的良好态势。至2011年8月末,全省规模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626户,仅占全省工业企业户数的6.5%;但资产总额达12403.75亿元,占全省工业企业的59.9%,同比增长11.5%;累计完成增加值1989.84亿元,实现销售收入6677.37亿元,实现利税830.63亿元,分别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37.6 %、41.1 %和53.9% ,同比分别增长9.8%、15.6%和6.5%。

  一、探索的实践

  1.加强指导监督,完善“大国资”的体制构架。湖北省国资委高度重视国资监管机构的建设,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多次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从2006年起连续六年举办全省国资研讨班,旗帜鲜明地提出国资监管机构“市州要单设、县(区)有人管”,有效引导了新一轮的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完善了“大国资”的体制构架。一是国资监管机构逐步健全。全省130个县级以上行政单位中有125个明确了国资监管的责任主体。全省13个市(州)和4个省直管市(林区)中,共有11个市州单独设立了国资委;全省112个县(市、区)共设立国资监管机构107个,其中独立设置国资监管机构的有5个。二是国资监管范围逐步扩大。省和绝大部分市(州)基本实现了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大部分县(市、区)探索建立了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企业国有资产于一体的全覆盖的国资监管体制。三是出资企业基本到位。2010年年末,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国资监管机构共监管国有企业960户,总资产7254.59亿元。

  2.加强平台建设,激发“大资源”的配置效率。湖北省牢牢抓住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等战略机遇,推动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管理促进省级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规范发展的试行意见》(鄂政发[2011]14号),切实加强国有投融资平台建设,激发了“大资源”的配置效率。省级联发投、鄂西圈投、交通投、长江投、高新投等五家平台公司发展势头良好。全省市(州)44家国有投融资平台投资近2000亿元,带动社会投资4000多亿元。

  3.加强国企改革,培育“大市场”的竞争主体。湖北省国资委积极实施国企改革再攻坚,培育了一批适应“大市场”的竞争主体。对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性、基础性、战略性企业,在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产权多元化的前提下,保持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对管理团队经营能力较强、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完全市场竞争性企业,在管理层和职工参股、实现产权多元化的前提下,保持国有资本相对控股;在重要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国有资本主动进入,实现战略控股;在竞争性领域的一般中小企业国有资本主动退出,实现民营化。目前,全省列入规划目标的50户大型国有企业和100户国有骨干企业的改制任务全面完成;地方中小企业改制任务基本完成,已有10302户中小企业实现了民营化,总体改制面达到97.23%;共款打包处置国有企业不良金融债权617亿元,核销金融机构不良债权155.4亿元。企业脱钩改制进展顺利,省直机关所属166户企业与主管部门脱钩,划转资产300多亿元,省级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部纳入国资监管范围。调整重组力度加大,国有资本的集中度进一步提高。2011年8月末,汽车制造、能源电力、钢铁、化工、电子信息等5个重点行业资产占全省国有工业的81.1%,湖北能源集团等6户省属重点企业资产占省属出资企业的59%,省属9大重点板块企业资产占省属控股企业的88.5%。

  4.加强与央企对接,凝聚“一股劲”的发展合力。湖北省立足长远,大力推进与央企战略合作,凝聚了“一股劲”的发展合力。2011年1月21日,省国资委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签署合作协议,中国有色矿业集团以现金33.63亿元增资大冶有色金属公司,成为第二大股东;湖北能源集团继引进长江电力(6.36,0.04,0.63%)31亿元战略投资,实现整体上市后,又与中广核合资750亿元设立核电公司,与华电、国电公司合作,投资500亿元开发能源项目;鄂钢与武钢重组,武钢投巨资帮助鄂钢新上了冷轧、热轧两个大项目,营业收入和经济效益翻番;荆襄集团引入中海油战略控股,由亏损大户变成了地方经济新的增长点。同时,我们还引入武钢、东风、三江航天、三峡集团、葛洲坝(8.19,0.00,0.00%)、湖北中烟等9家在鄂央企入股省级投融资平台公司,借力地方资源整合平台发展壮大。截至2011年9月末,湖北省与央企合作签约投资协议总额达到6953.4亿元。

  5.加强法制建设,构建“一盘棋”的制度环境。湖北省国资委十分注重国资法制建设,通过制定和推动出台具有全局意义的政策法规,构建了“一盘棋”的制度环境。一是以推动地方立法为核心,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8月末,全省省、市(州)两级国资监管机构制定或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及法规366件。2011年5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国资监管体制改革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被国务院国资委以文件转发全国推广。二是以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重点,构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见》,明确出资企业总法律顾问进入经营班子,推行总法律顾问述职评议制度,在鄂央企和省出资企业已实现法律事务机构全覆盖。同时,充分发挥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的平台作用,推进央企和地方企业交流互动,共同提升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水平。三是以“五五”普法为载体,培育企业合规文化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及时总结、推广一批在鄂央企的先进典型。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等3家在鄂央企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中国联通(微博)(5.11,0.02,0.39%)湖北分公司等14家企业分别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五五普法”先进单位。

  6.加强国企党建,营造“一家人”的和谐氛围。湖北国资委高重视国企党建,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国企党建工作,增强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营造了“一家人”的和谐氛围。一是统筹安排,构建国企党建工作体系。坚持将在鄂央企和地方国有企业党建统一纳入,统筹考虑,共同推进,推动出台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构建了国企“大党建”制度体系;坚持党建为发展提速,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将国企党建工作融入发展之中,形成了 “大党建”工作机制;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办法,形成了“三分离、两融合”的企业“大党建”的领导体制。二是四级联动,创新国企党建工作方式方法。整合党建资源,全面开展中央、省、市、县国家出资企业“党建对标、四级联创”活动,提升了全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武钢的“党支部书记公推直选”受到中组部的充分肯定;东风汽车(3.31,-0.04,-1.19%)有限公司坚持“两公开、两纳入”,即公开党组织、公开党的活动,把党务工作的人员纳入编制、经费纳入预算,成为全国合资企业的典范。三是创先争优,树立全省国有企业良好形象。全省国有企业党组织以“向党献礼——创建文明和谐企业”为主题,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了国有企业良好形象。

  二、创新的思路

  湖北省国资委将紧紧围绕“构建大国资、促进大发展”的战略任务,加快“一个转变”, 突出“三大重点”,努力实现“一个翻番、三个培育”,促进全省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个转变”,就是“十个方面转变”,即在国资理念上——由单一强调各级国资委分别履行出资人职责转变到“分级代表”与推动构建“大国资、大授权、大配置”格局并重上来;在发展路径上——由企业自身单打独斗、自我积累、滚动发展转变到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优化配置,努力获得更多的资本外力上来;在工作重点上——由企业的生产经营转变到企业的资本运营上来;在融资方式上——由间接融资为主转变到直接融资为主上来;在经营范围上——由缺乏规划战略指导、哪样赚钱搞哪样转变到优化布局结构、突出企业主业上来;在工作指导上——由“一刀切”、“一锅煮”转变到抓大放小、扶优汰劣、区别情况、分类指导上来;在业绩考核上——由目前的利润考核为主,逐步转变到价值考核为主上来;在薪酬管理上——由单一的短期激励转变到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上来;在监管模式上——由摸家底、立规矩、堵漏洞转变到更新观念、创新机制、保值增值、做大做强上来;在自身建设上——由国资委成立之初的明确定位、强化职能的使命感转变到新形势下增强能力、创先争优、争取有更大的作为上来。

  “三大重点”:一是推进调整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本和产业的集中度,力争用3~5年时间,将省出资企业的数量由40户左右调整到20户左右,实现“星星变月亮、加法变乘法、手指变拳头”。二是实施央企对接。通过努力,“十二五”期间,每年新增央企在鄂投资2000亿元以上,总额达到1万亿元以上,其中:省政府与央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企业达50家以上,引进30家央企参与省属企业并购重组。三是利用资本市场。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上市融资,力争“十二五”末,省出资企业的资本证券化率达到50%以上。

  “一个翻番、三个培育”,即在“十二五”末,实现国有资产总量翻番;新培育一批资产规模过1000亿元、过500亿元的企业;新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过500亿元、过300亿元,利税过100亿元、过50亿元的企业;新培育一批上市公司。

  在推进大国资建设上重点创新六个方面的思路:

  第一,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提高行权履职效率。重点在“组织体系、机构职责、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一是完善国资监管的组织体系。督促各市(州)政府独立设置直属特设性质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督促各县(市、区)明确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积极探索全方位、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二是全面落实出资人机构的职责。督促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落实出资人机构所监管的国家出资企业,以及其对国家出资企业行使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实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三是不断加强国资监管制度建设。以贯彻落实《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为核心,加快完善规章制度建设的步伐,促进依法监管落实到位。

  第二,进一步加快调整,提高重组整合效率。重点在“抓大、放小、汰劣”上下功夫。一是抓大。即抓“大产业、大企业、大平台”。围绕全省千亿元产业发展战略规划,集中支持能源、钢铁、汽车、电子信息、有色金属等大产业发展,形成优势产业板块。按照“主业相同、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优势互补”的原则,进行重组整合,培育一批具有规模经济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的大公司、大集团,形成优势企业集群。加强各类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建设,强化出资人的战略投资功能,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带动作用。二是放小。对竞争性领域的一般的中小企业,采取多种方式放开搞活,努力培育成为有核心竞争力的“小巨人”。三是汰劣。对一批资不抵债、经营亏损的企业,加快退出市场,为优势企业发展腾出空间和资源。

  第三,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重点在推进“产权多元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上下功夫。一是推进产权多元化。积极引进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加大股权激励力度,完善工资总额管理机制、市场化用工机制、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二是推进资产资本化。加大企业股份制改造力度,国有企业一律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一般竞争性行业的国有公司一律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实现资产资本化。三是推进资本证券化。按照“五个一批”(恢复融资功能一批、实现再融资一批、实现上市一批、辅导报备一批、改制培育一批)的思路,大力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实现资本证券化。

  第四,进一步开放开发,提高技术创新效率。重点在“央企对接、自主创新、产业升级”上下功夫。一是实施央企对接。统筹地方企业和央企调整重组,形成国有资源配置的“大视野”。制订推进央企对接的指导意见,抓好签约项目的落地,实现央企与地方“大融合”。二是推进自主创新。加快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企业加大投入,提高技术创新水平。三是加快产业升级。坚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应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产业高级化。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推进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发挥国有资本的战略投资功能,扶持新兴战略产业发展,培育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五,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企业管控效率。重点在“扁平化、集成化、系统化”上下功夫。一是推进扁平化。实施流程再造,压缩管理层级,促进企业管理扁平化,实现“商业模式轻型化”,打造一批总服务商、总集成商、总承包商、总运营商。二是加速集成化。推进战略管理和财务管理集成,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财务公司或资金结算中心,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实现系统化。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协调联动机制,促进企业和谐稳定。

  第六,进一步创新党建,提高组织凝聚效率。重点在“创先争优、人才强企、和谐治企、廉洁从业”上下功夫。一是开展创先争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快培育优秀企业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加快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抓紧培养熟悉国际规则的对外经贸人才、善于创新的高科技人才、业务娴熟的高技能人才、擅长资本运作的国际金融人才。三是构建和谐企业。实行管理层薪酬与职工薪酬增长的协调联动机制,促进企业收入分配公平合理。四是加强廉洁从业。建立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做到权力运行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

  杨泽柱

  湖北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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